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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达标检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8 作者:周亮 浏览次数:

学院各实验室(平台):

为切实落实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达标检查工作,地理科学学院特此制定本工作方案,请学院各实验室(平台)认真对待,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达标自查及迎检工作。具体要求请对照详见《湖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达标要求(最终版).docx》,请各实验室完成自查后,于11月5日前向学院提交本实验室(平台)的检查表(电子版)。

学院具体工作安排:

  1. 实验室自查阶段:10月29日 — 11月5日

  2. 学院检查阶段:11月8日 — 11月12日

  3. 学校检查阶段:11月下旬

     

学校《2021年第四届实验室安全活动月实施方案》通知中关于本次实验室安全达标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要求,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际需要,办公室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达标要求,经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实验室安全检查达标要求从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危险废弃物管理、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水电安全、消防安全、实验操作安全、个人防护、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环境安全以及安全文化等十二方面提出管理要求,规范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内容,统一安全检查要求,目的在于统一检查标准,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实验室安全达标检查活动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检查达标要求的完善,各相关单位组织讨论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达标要求讨论稿内容,提出修改意见,于10月14日下班前反馈给办公室。办公室将根据相关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报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阶段为学院达标自查与整改。学院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达标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达标自查,按要求完成未达标实验室整改工作,实现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均达到检查要求。对于实验室安全达标整改中,学院难以完成,需要学校解决的项目,请学院按要求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上报学校处理。该阶段工作要求本学期完成。经学院检查,达到检查要求的实验室,由学院向办公室提出达标检查申请。

第三阶段为学校达标检查。学校将于11月下旬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达标检查活动,根据学院申请组织专家,以实验室房间为单位进行现场认定,符合达标要求的实验室,学校将认定为“安全管理达标实验室”,张贴达标实验室标识。对于现场认定中未达标实验室,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限时整改。

学校“安全管理达标实验室”实行退出机制,连续三次抽查不达标的,撤销“安全管理达标实验室”称号,整改后重新认定。


地理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

2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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