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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2016年创新训练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1 作者: 浏览次数: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综合利用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

 

2016年创新训练项目申报通知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综合利用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在国家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时代背景下,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以资源综合利用为核心的产学研高度融合的大学生技能训练平台。

 

本中心将本着夯实基础,勇于创新,助力自主创业的原则,结合当前形势和我中心实际,逐步开展以涉及面广泛、对社会经济影响明显的、力所能及的创新性研究与训练项目。

 

一、申报要求

 

申报的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技术可行性和一定的创新性;申请者学有余力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研究报告等工作。

 

申报原则如下:

 

1、鼓励学校筛选后的落选申报项目,经过进一步修改、补充与完善,填报中心拟定的申报书,经与学校评审相同的程序遴选项目;

 

2、鼓励没来得及申报学校创新项目的学生积极踊跃申报;

 

3、申报项目应符合中心资源综合利用的主题;

 

4、 申报项目所研究的内容应具有一定创新性(思路、内容、技术、方法等)。

 

二、申报范围及形式

 

申报范围: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年级学生不参与申报),也可是外院或外校本科生与两院本科生联合申报。申报形式为个人申报或团队申报。

 

三、资助额度与期限

 

根据中心的经费情况,除必要的实验用品与试剂、场地、水电外,每项目花销实报实销,一般为5000元,最多不超过15000元。

 

期限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度延长,但不能超过两年。当然,项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申请提前结题。

 

对于有明显成效,进展显著,产业化潜力大的项目,滚动资助。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本次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湖南师范大学资源综合利用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份,指导教师推荐,并签署意见;

 

字体:宋体、加粗,字号:11号,单倍行距;

 

(二)《湖南师范大学资源综合利用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创新性实验项目统计表目统计表》(附件2)一份,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材料提交:

 

1、 纸质档材料一式一份交至中心秘书-曾亦强(化工院)、黎佳宜(资环院);

 

2、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894968672@qq.com(化工院)、2574985239@qq.com(资环院)。

 

另外,为了对以往年度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请填写好《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见附件3),收集2015年的成果证明材料(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以及科技作品的证明材料)与申报材料同时上交。

 

五、项目的结题与验收

 

结题程序与要求同国家大学生创新性项目的一致,具体规定见相关文件。

 

资助经费的开支范围与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开支范围大致相同,主要用于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论文版面费、有限的复印打印费、试剂药剂与常规用具、长沙市内及郊区的室外调研与采样路费。

 

本着培育创新精神与创新意识的宗旨,鼓励做出有积极进展和成果的项目来,但经过努力失败了或未达到预期目标的研究,能够经过深入反思提交详细的研究报告及总结报告,也是值得赞赏的。

 

湖南师范大学资源综合利用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

2016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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